应天论坛

 找回密码
 参与我们

QQ登录

只需一步,快速开始

搜索
查看: 737|回复: 0

《三国志》“裴注”的真实性

[复制链接]

68

主题

72

帖子

451

积分

少校

勘查大队长

Rank: 6Rank: 6

积分
451
发表于 2017-5-16 13:28:43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  桂向明先生曾有大作《说正》一文在《文汇读书周报》(2002年8月30日)发表,其开头说:《三国演义》第一百十九回写司马昭宴请刘后主一段描写虽然十分传神,但却“疑心这是小说家笔下虚构,把阿斗写得如此不堪,活像耍猴……于此可见,‘乐不思蜀只能是罗贯中先生的杜撰”。

  这个结论下得未免有些武断,事实上它并非出于小说家的杜撰,而是明显取自《三国志·蜀书·后主传》裴松之注引习凿齿《汉晋春秋》中的一段文字。对此,吴小如先生在《定讹传信二题》(《文汇读书周报》2002年9月27日)一文中已予指出:“《三国演义》记刘禅事有依据……所描绘的内容说它有艺术加工成分则可,说它是小说家虚构则近于深文周纳。”“桂文论证甚有见地,而开头一段难免被指为白圭之玷。”

  本来这一不成问题的问题的讨论至此已可结束,孰料桂先生颇不以为然,只承认自己的文章仅仅是一处“疏忽”,认为吴先生说“深文周纳”和“白圭之玷”显然是言重了(见《文汇读书周报》2002年10月25日《答吴小如先生》)。噫!是何言也?窃以为“深文周纳”近于言重,而“白圭之玷”则难辞其咎。夫白圭之玷者,白玉微瑕之谓也。吴老先生的指教是很诚恳的,即使算作批评也是很算宽容,而桂先生竟毫不客气地加以拒绝,还在主观上很可笑地认为自己文章存在的缺点是比“白圭之玷”还要不值一提的“疏忽”,真不知道为何如此糊涂不堪?疏忽导致的后果有大有小,大者可以“全军覆灭”,而桂文的一处“疏忽”确乎类似此种疏忽,显然这是疏忽不得的“疏忽”——试想,如果立论的根据是虚假的,其结论还能站得住脚吗?

  众所周知,读书一般都要读注,这是最起码的方法问题,何况裴松之的《三国志》注比起一般史书的注释来更有其特殊之价值,它的资料之罕见和信息之丰赡,可以补充《三国志》正史一味求“简约”而导致的诸多不足,因此更不能“疏忽”不读,从章太炎到毛泽东都指出了这一点(见1993年12月20日《光明日报》),否则就很难写好与《三国志》研究有关的文章,这是一方面。另一方面,倘若不是没有读过裴松之注,那么明明知道有《汉晋春秋》的记载,为什么不重视这一资料并且很好地加以引用和研究呢?明明已经有人著文指出这一点,却又不肯虚心接受,这就更加令人匪夷所思了。

  上面两点疑问只是题外之话,我很不愿意说出作者会存在读书的方法和做学问的态度的问题。但是,由吴、桂两先生文章的引发,却使我想到应该顺便小议一下《三国志》裴注的历史真实性问题,这是我们共同关注的话题的“关键”。

  裴松之为《三国志》作注约完成于宋(南朝)元嘉六年(429),其时离开陈寿去世130余年。作注所引用的资料多为魏晋人著作,且多达200余种。裴松之对这些引用的资料,按其《上〈三国志注〉表》所述,采取了四种方法:一、“寿所不载,事宜存录者,则罔不毕取以补其阙”;二、“同说一事而辞有乖杂,或出事本异,疑不能判,并皆抄内以备异闻”;三、“纰缪显然,言不附理,则随违矫正以惩其妄”;四、“时事当否及寿之小失,颇以愚意有所论辨”。从这四种处理方法可以看出,裴松之对所引用的资料相当谨慎,并且时时注意以真实为其出发点。而上引《汉晋春秋》一条,裴松之并未下注指出它的乖谬之处而加以矫正或论辨,可见其史料基本是可信的。

  再从其引用的史料与范晔《后汉书》中相同篇章的比较看,如袁绍、袁术、刘表、吕布等传记,除了详略而外,几乎没有不同,由此亦可见出其真实性。例如:

  汉献帝初平二年(191)冬,袁绍与公孙瓒合战于广宗界桥。绍令部将麴义领精兵八百,强弩千张,大败公孙瓒所部兵三万。绍闻瓒已破,于是发鞍息马,不为设备,仅留强弩数十张、大戟士百许人守卫。不意瓒散兵二千馀骑卒至,围绍数重,射矢如雨。绍部属田丰护其逃入空垣,绍脱兜鍪抵地曰:“大丈夫当前斗死,而反逃垣墙间邪?”乃促使诸弩竟发,多射伤瓒骑。众不知是绍,颇稍引退。会麴义来迎,瓒骑乃散,绍因得免。

  这一段历史,《三国志·魏书·袁绍传》注引《英雄记》前后用约400字以叙述之,而《后汉书·袁绍列传》也同样记述了此一史事,资料显然来源于前者,而所叙事件之经过、人物及其语言完全一样,唯详略有所不同(后者仅用250字)。由此可见裴注所引史料的价值。这一类例子很多,为节省篇幅,恕不一一说明。

  当然,这样说并不等于讲《三国志》裴注就没有因作者“嗜奇爱博”而带来的负面效应,如“颇伤芜杂”、“凿空语怪”等。对此,《四库全书总目提要》已经列举引用《搜神记》、《异林》、《列异传》等志怪小说“凡十馀处,悉与本事无关,而深於史法有碍,殊为瑕”的现象。事实上,笔者经过粗略批校,引书中此类情况远远不止10余处,仅《吴书》引《搜神记》就有7处。另外如《蜀书·先主传》、《蜀书·麋竺传》、《吴书·士燮传》、《吴书·吴范传》等皆引葛洪《神仙传》(此为《提要》所未述及)。而《蜀书·先主传》引《蜀本纪》曰“武都有丈夫化为女子,颜色美好,盖山精也”;《吴书·吕岱传》引《交广记》曰“其人后故至东海,取虾须长四丈四尺,封以示脩,脩乃服之”,以及诸书所引《越绝书》、《抱朴子》等中荒诞不经之处所在多有。但是,一方面在200余种引书和接近《三国志》正史的容量中,这些基本上影响不了它的史料价值;另一方面引书的性质原本不同,更不可视为一类,混为一谈。正如《提要》所评价的:裴注“网罗繁富,凡六朝旧籍、今所不传者,尚一一见其略。又多首尾完具,不似郦道元《水经注》、李善《文选注》皆剪裁割裂之文。故考证之家,取材不竭,转相引据者,反多於陈寿本书焉”。其中,转相引据得最多的当首数罗贯中的《三国演义》;——更其重要的乃在于“转相引据”,而非论者所谓的“虚构”或“杜撰”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参与我们

本版积分规则

QQ|Archiver|手机版|小黑屋|应天社区 ( 湘ICP备17015224号 )

GMT+8, 2024-12-22 18:41 , Processed in 0.078125 second(s), 26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

© 2001-2017 Comsenz Inc.


免责声明:
本站所发布的第三方软件及资源(包括但不仅限于文字/图片/音频/视频等仅限用于学习和研究目的;不得将上述内容用于商业或者非法用途,否则,一切后果请用户自负。本站信息来自网络,版权争议与本站无关。您必须在下载后的24个小时之内,从您的电脑中彻底删除上述内容。如果您喜欢某程序或某个资源,请支持正版软件及版权方利益,注册或购买,得到更好的正版服务。如有侵权请邮件与我们联系处理。

Mail To: admin@yzqz.cn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